華東師范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
來源:路燈在職研究生
時間:2026-04-01 15:45:46
按照教育部、上海市相關規定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工作辦法。
一、學科專業及計劃余額
我校個別非全日制學科專業因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開放調劑復試,學科專業及計劃余額信息詳見“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相關院系調劑實施細則。
二、基本要求
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學科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國家分數線,并符合調入學科專業的報考條件,詳見學校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學科專業目錄及相關院系調劑實施細則。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學科專業與調入學科專業應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學科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考生在照顧學科專業與非照顧學科專業之間調劑,其初試成績均須符合調入地區第一志愿報考學科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非照顧學科專業國家分數線。
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工程管理、審計等7個專業學位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學科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學科專業和調入學科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國家分數線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學科專業;報考其他學科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該7個專業學位。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學科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國家分數線。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不接受調劑考生。
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考生須提供在職證明或就業合同,擬錄取后須簽訂《華東師范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
三、調劑意向采集與正式調劑申請
(一)調劑意向采集
相關院系調劑意向采集工作自3月27日啟動,將主要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意向采集系統進行,計劃申請我校調劑的考生應積極填報意向信息。詳見相關院系調劑實施細則。
(二)正式調劑申請
各院系正式接受調劑申請工作自4月8日啟動,均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正式調劑模塊”)進行。正式調劑模塊每次開放持續時間不低于12小時,詳見相關院系調劑實施細則。
相關工作程序如下:
1.學校在正式調劑模塊公布各學科專業余額信息;
2.考生填報調劑志愿;
3.學校審核調劑志愿,發布復試通知;
4.考生接受復試通知,并按照相關院系調劑實施細則中的安排提交資格審核材料、參加復試等;
5.復試合格且擬錄取的,學校發布待錄取通知;
6.考生接受待錄取通知。
四、調劑復試錄取
學校不以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進入調劑復試的依據;不以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限定調劑生源范圍;不設置歧視性調劑條件。對于申請同一招生院系同一學科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校按照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
調劑復試考生資格審核的內容和要求,復試具體時間、方式、內容、形式等,詳見院系調劑實施細則。
調劑考生按批次根據復試總成績排序,在計劃余額內從高到低確定調劑復試擬錄取名單。
五、其他說明
本辦法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及政策變動,以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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