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復旦大學MPA全日制研究生優秀學業獎學金評選通知
來源:復旦大學
時間:2019-05-14 12:03:48
為了鼓勵MPA研究生在校期間勤奮學習,潛心科研,根據復旦大學研究生獎學金評定的相關規定,特制定以下MPA全日制研究生優秀學業獎學金評定規則。通過公開、公平、公正與高標準的獎學金評選,促進我院MPA研究生學術能力、思想品德與人格精神的全面發展,培養卓越優秀人才。
一、評審對象
參評范圍:MPA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非在職)。
二、評選條件
申報MPA研究生獎學金,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恪守學術規范;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
有以下情況者,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
(1)擔任校院及班級相關職務,對集體有積極貢獻。
(2)曾參加西部支教服務或其他志愿者活動并表現突出者。
(3)自愿參加無償獻血者。
(4)少數民族學生或經濟特別困難者。
有以下情況者,不具備獎學金參評資格:
(1)觸犯法律與行政法規者。
(2)違反校紀校規受處分者。
(3)違反公序良俗,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者。
(4)新學期報到注冊無故遲到超過學校規定期限者。
(5)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考核中不及格者或有兩個C及以上者。
(6)違反《復旦大學學術規范及違規處理辦法(試行)》規定者。
(7)違反園區住宿管理條例被書面通報批評者。
(8)綜合素質評分有不及格者。
(9)參評學年學籍狀態處于休學、保留學籍者。
(10)參評學年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的
三、評定辦法
1.研究生所獲獎學金等級依照研究生獎學金評分的結果由高到低依次排列分配,評分由課程成績、科研成果以及導師評價及社會工作四個部分組成,申請者的最后得分為四個部分所得分數相加的總和。
2.研究生課程成績評定方法如下:
研究生課程成績評分的總分為50分,根據該生平均績點(截止到評審日)換算,公式:GPA*12.5。
3.研究生申報科研成果以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0日為限,該時段以外的科研成果不作累積;必須為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如果申報人的導師為第一作者、申報人為第二作者,申報人可視為第一作者)身份發表在學術刊物上或者出版的著作,并與所攻讀學位領域密切相關的學術成果,且第一署名單位為復旦大學;已經申請過上年度優秀學業獎學金的科研成果不得重復申請。參加評定的科研成果(不包括會議新聞稿、會議綜述)必須已經發表或出版,并且是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內的學術成果,僅有錄用通知的論文不計分。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批示材料者,第一署名單位需為復旦大學。詩歌、散文和其它藝術作品均不得參加評定。
4.研究生科研成果評定方法如下:
(1)關于論文的評分規則。申請研究生獎學金的論文應為發表在《復旦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國內期刊指導目錄》、CSSCI來源期刊(不包括CSSCI來源擴展期刊)和SSCI期刊上的學術論文,發表在此范圍之外期刊的論文由院評審委員會討論決定是否給予計分。其中,發表在《中國社會科學》和SSCI期刊上的計30分,6000字以外每千字加1分,但該論文得分不超過45分;發表在權威期刊上的計15分,6000字以外每千字加1分,但該論文得分不超過25分;發表在核心期刊、CSSCI來源期刊、英文非SSCI期刊及公開出版的英文論文集上的計10分,6000字以外每千字加1分,但該論文得分不超過18分;發表在一般學術刊物(包括不在指導目錄上的公開出版的刊物及公開出版的中文論文集)上的計5分,5000字以外每千字加1分,但該論文得分不超過7分。發表在《新政治學》上的文章,參照一般刊物計算分數。論文成果被《新華文摘》或《人大復印資料》全文轉載者,該論文可以依據《新華文摘》或《人大復印資料》的刊物等級另行單獨計算得分。在以上刊物中發表譯文的,按相應標準減半計分。發表在學術期刊增刊上的文章不作為論文成果。(原則上,學術刊物的認定標準按照《復旦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國內期刊指導目錄》中綜合類、政治類、公共管理類三大類的期刊,在三大類以外的期刊由院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討論認定加分參照標準)
注:如發表論文為英文,則6000字標準調整為4000詞,5000字標準調整為3000詞,額外加分的每1000字標準調整為600詞。
(2)關于專著與譯著的評分規則。出版專著的計40分,以署名作者的人數算出平均分為該研究生得分;出版譯著的計20分,以署名譯者的人數算出平均分為該研究生得分,校譯者計10分,以署名校譯者的人數算出平均分為該研究生得分;擔任著作主編的計20分,以署名主編的人數算出平均分為該研究生得分,副主編計10分,以署名副主編的人數算出平均分為該研究生得分;參加著作編寫和翻譯的,每章計5分,以該章署名作者的人數算出平均分為該研究生得分,參編或參譯所有著作的所有章節總和得分不得高于20分。
(3)關于學術研討會論文的評分規則。在國際、國內及校內高規格和高質量的學術研討會中的獲獎論文,經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審議,可以按照核心期刊發表論文的辦法計算分數。其他研討會的非公開出版論文集不計分。
(4)關于其他類型學術成果的評分規則。其他類型的學術成果是否給予評分以及具體得分,由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議定。
(5)科研成果評定由學生自評和評審委員會復評組成,有科研成果需要申報的學生請填寫附件一的《研究生獎學金科研成果申報評分表》,并隨其他獎學金材料一同上交。無科研成果申報的學生無須提交該表。
5.研究生導師評價和社會工作評定方法如下:
(1)研究生導師綜合評分由申請人導師評定。導師應根據申請人的平時表現,從思想品德、學習態度及科研狀況等方面對其進行綜合評分,滿分10分。導師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分應秉持客觀公正、以事實為準則的原則。評分表格見附件二。
(2)研究生社會工作由MPA中心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實際表現進行評分,滿分10分。社會工作是指積極廣泛參與各類團學工作、社會實踐以及公益活動等。社會工作內容具體包括且不限于擔任輔導員、擔任班級班長或支部書記、參與各類團學組織并擔任部長及以上職務、參加西部支教服務、自愿無償獻血者、參加各類志愿者活動以及其他能體現申報者社會工作的情況等。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務必真實有效,承擔工作、獲得獎項或成績必須提供相應證書或證明復印件。評分表格見附件三,所有申請人提交后,由評審委員會請MPA中心統一打分。
6.特別說明:
(1)如導師確因出國等原因無法在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之前完成評分,請導師以郵件形式告知MPA中心評分情況,并授權簽名,由MPA中心完成書面工作。
(2)研究生課程成績無需申報,將由研究生教務系統自動生成。
四、設獎比例和獎金
MPA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學費為3.5萬元,按學費的百分之二十即7000元/人設定獎學金基數,每年獎學金總額為7000*N元,其中N為當年招生總人數(定向生及在職研究生數量不計入此列)。
MPA全日制研究生優秀學獎學金共分為:一等獎10000元/人、二等獎8000元/人、三等獎6000元/人,分別按參選人數的10%、30%、60%評定,按比例覆蓋到全體符合評選條件的研究生。
五、其它規定
1.本次獎學金評選在學院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指導下完成,評審委員會成員包括學院分管副院長、MPA教指委委員、分管副書記、研工組長、MPA教育中心主任和副主任。
2.本規則的解釋權屬于本院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復旦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
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2018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