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線及復試方案
來源:江西財經大學MPAcc教育中心
時間:2019-05-09 18:05:14
根據學校關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工作相關文件的規定,結合我院2018年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的情況,經我院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
一、會計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線:
1、會計學碩士按招生指標數的1:1.2的比例確定復試分數線為:總分331分;政治、外語不低于44分;數學、專業課不低于66分;
2、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按招生指標數的1:1.5的比例確定復試分數線為:總分232分;外語不低于42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不低于84分;
3、會計發展研究中心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大數據應用與管理會計研究方向)按招生指標數的1:1.5的比例確定復試分數線為:總分172分;外語不低于42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不低于84分;
4、審計碩士專業學位按招生指標數的1:1.5的比例確定復試分數線為:總分202分;外語不低于42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不低于84分。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專項計劃按招生指標數的1:1.2的比例確定復試分數線為:總分173分;外語不低于42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不低于84分。
二、復試方案:
1、復試資格和擬錄取人數的確定
凡報考我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且入學考試初試成績符合復試分數線要求的合法考生均有資格參加復試。
各專業擬錄取人數分別為:會計學碩士擬錄取40人,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擬錄取150人(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專項計劃4人),會計發展研究中心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大數據應用與管理會計方向)擬錄取20人,審計碩士專業學位擬錄取50人。不接收調劑考生。
2、復試的內容與形式
會計學碩士復試內容包括以下部分:(1)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2)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50分);(3)綜合素質面試(滿分100分);(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每門滿分100分,不計入總成績,但單科成績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視為加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專業課筆試、綜合素質面試和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三個部分的成績總和為復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低于15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會計碩士和審計碩士專業學位復試內容包括以下部分:(1)專業課筆試(滿分150分);(2)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50分);(3)綜合素質面試(滿分100分);(4)政治課筆試(滿分100分,不計入總成績,但成績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每門滿分100分,不計入總成績,但單科成績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視為加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專業課筆試、綜合素質面試和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三個部分的成績總和為復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低于18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會計發展研究中心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大數據應用與管理會計方向)復試內容包括以下部分:(1)專業課筆試(滿分150分,專業課筆試成績不得低于90分,低于90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且不得參加綜合素質面試,不予錄取);(2)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50分);(3)綜合素質面試(滿分100分);(4)政治課筆試(滿分100分,不計入總成績,但成績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每門滿分100分,不計入總成績,但單科成績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視為加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專業課筆試、綜合素質面試和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三個部分的成績總和為復試總成績。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專項計劃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復試錄取工作執行《江西財經大學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管理辦法》。
專業課、政治課、同等學力加試科目的筆試考試,及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工作由校研究生院組織。
綜合素質面試工作由我院組織。總成績100分,包括如下內容:(1)綜合素質的考核;(2)專業基礎理論考核;根據學科、專業要求確定復試內容,重點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創新意識。
綜合素質面試時間為:會計學碩士、審計碩士專業學位考生2018年3月31日(周六)下午14:00開始至結束;會計碩士專業學位考生2018年4月1日(周日)上午8:00開始至結束;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深圳研究院考生2018年4月1日(周日)上午8:00開始至結束;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會計發展研究中心(大數據應用與管理會計方向)考生2018年4月2日(周一)上午8:00開始至結束。
未按時參加綜合素質面試的考生視同自愿放棄,不予錄取。
綜合素質面試地點:會計學碩士、會計碩士專業學位考生在蛟橋園北區綜合樓四樓第二會議室,審計碩士專業學位、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深圳研究院、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會計發展研究中心考生在綜合樓五樓理財系會議室。
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復試,著重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三、總成績排序與擬錄取考生的確定
1、會計學碩士研究生
初試成績和復試總成績在考生總成績中占比為2:1,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順序,并對照計劃招生數額確定擬錄取名單。
2、會計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含會計發展研究中心大數據應用與管理會計方向)和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初試成績滿分300分,復試總成績滿分300分,兩者分別占考生總成績50%,即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3+復試總成績÷3。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順序,并對照計劃招生數額確定擬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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